評選作業要點
內容更新:民國109年2月21日
一、 宗旨
科學教育學會(以下稱本學會)為落實獎勵學術研究,鼓勵優秀之科學教育領域博士生繼續從事科學教育領域相關研究,特訂定中華民國科學教育學會「優秀博士論文獎評選作業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二、 申請資格
- 為本學會會員。
- 博士論文內容須與科學教育相關。
- 須於申請截止日前二十四個月之內畢業取得博士學位,且未申請過本獎項者。
三、 申請辦法
- 繳交資料:申請者須將論文摘要以PDF電子檔寄至中華民國科學教育學會獎勵委員會參加初審。論文摘內容須包含研究目的、理論架構、研究方法、資料來源、研究發現、結論與應用、顯著性,內容以十頁為限。請寄至學會聯繫E-mail。
- 進入複審者:須於收到通知兩週內繳交論文全文紙本三份(以郵戳為憑),以利複審進行。
- 收件地址: 30014 新竹市東區南大路521號 教育與學習科技學系(行政大樓1401) 羅棠云小姐
- 申請日期:每年6月1日至8月10日。
- 收件E-mail及收件地址請參閱學會聯絡方式中之學會事務聯絡處。學會聯絡方式資訊請點此,謝謝!
四、 審查程序
- 獎勵委員會應依據本學會內外相關專家之評審,經初審、複審程序後推薦得獎名單。初審由獎勵委員會委員審查,複審為外審形式,送三位相關專家學者審查。
- 初審:由審查委員會就所有申請者所提供之摘要並依該論文理論背景、研究方法、研究結果的論釋與呈現方式、研究創新性、以及對科學教育領域的貢獻等五個向度進行初審,篩選出前三名進入複審。
- 複審:由審查委員會邀請邀請本學會內外相關專家三至五位擔任複審審查委員。經初審、複審後推薦得獎名單。審查之標準應等量評估該論文的理論背景、研究方法、研究結果的論釋與呈現方式、研究創新性、以及對科學教育領域的貢獻等五個向度,審查委員將所有參與選拔之博士論文排序並針對每篇論文給予評語後(採強迫排序法,亦即提供排名且無序次相同的排名)將附件之論文審查表,擲回召集人處,召集人彙整後召開審查委員會決定當年之博士論文研究獎。如參選論文未達水準,經全體審查人二分之一(含)以上勾選「今年論文皆未達博士論文研究獎水準」項目,當年博士論文研究獎可從缺。
五、 審查委員
(含初審及複審委員)若申請當年度之相關獎項時應予迴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