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選作業要點
中華民國科學教育學會第34屆第3次理監事聯席會議(110.07.08)修正通過
一、 宗旨
科學教育學會(以下稱本學會)為鼓勵科學教育者推廣非制式科學教育(或科普)活動,促進各年齡層對科學之認識與體驗,並提升科學好奇心與理解,讓科學知識遍地紮根,特訂定中華民國科學教育學會「非制式科學教育(或科普)活動推廣績優獎」(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 申請資格
1. 為本學會會員,並已繳交當年會費者。
2. 具備下列A類或B類條件之一者,得以申請:
A類:致力於推廣非制式科學教育(或科普)活動多年且具有貢獻與影響者,過去三年內有下列各項事蹟之一。
(1) 具全國知名或具體且有重要影響之非制式科學教育(或科普)活動(研習營、競賽、演講、展示、動手做等)推廣成果。
(2) 具特色且有重要影響之非制式科學教育(或科普)推廣研究計畫、課程或教材產出。
(3) 非制式科學教育(或科普)資源融入教育、學習與社會層面的具體軟硬體應用。
(4) 其他落實非制式科學教育普及化(或科普)之具體事蹟。
B類:得到本學會理、監事委員五位以上聯名推薦者。
三、 申請辦法
1. 繳交資料:申請者須先將下列資料以PDF電子檔寄至中華民國科學教育學會獎勵委員會參加初審。
(繳交資料沒有規定格式,所有資料可以依個人安排的向度或重點,依序合成一個PDF檔即可。)
(1) 申請當年之中華民國科學教育學會會費繳費證明。
(2) 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證明(如推廣成果、推廣研究計畫、課程或教材、非制式科學教育普及具體事蹟或相關論文等相關證明)。
(3) 本學會理、監事委員五位以上聯名推薦函 (採A類條件申請者,非必備)。
2. 申請日期:每年7月1日至9月10日。
3. 收件E-mail及收件地址請參閱學會聯絡方式中之學會事務聯絡處。學會聯絡方式資訊請點此,謝謝!
四、 審查程序
設置「非制式科學教育(或科普)活動推廣績優獎」審查小組(以下稱審查小組),由獎勵委員會主任委員推派委員一人擔任召集人。本小組設置審查委員四至六人,由召集人自本學會會員中,推舉教師代表、學者專家及社會公正人士等組成。
1. 初審: 本學會就申請者所提之各項資料進行資格初審,於規定時間內提送審查小組,核定進入複審與否。若初審結果不符,則不予受理申請。
2. 複審: 由審查小組以評選計分方式選出獲獎者。
(1) 審查方式:召開審查小組審查會議,會議須達審查小組成員三分之二以上人數出席,始得進行複審作業。
(2) 評選標準:根據非制式科學教育(或科普)活動推廣績效之「適用性」(25%,有關活動主題與推廣對象是否適合之考量)、「教育性」
(25%,有關活動主題是否具備教育意義之考量)、「趣味性」(25%,有關活動主題是否具備趣味性之考量)及「普遍性」
(25%,有關活動主題推廣之範圍與程度之考量)等四個向度分別評分。
(3)評選方式:出席委員依據上述評選計分標準,對申請者所提交資料進行計分,各項加總得分最高者,獲頒非制式科學教育(或科普)活動推廣
績優獎。
(4)獲獎公佈方式: 評選後獲獎名單,報請獎勵委員會核備後公佈。
五、 審查委員
(含初審及複審委員)若申請本學會當年度之相關獎項時應予迴避。